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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时评 退休,不是领导干部违法乱纪的挡箭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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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职时谨小慎微,时刻绷紧党纪国法的弦,退休了,离开了原来的工作岗位,出来兼个职,似乎是鱼入大海鸟入林,没了监管,觉得就可以放任自己,实践证明这个想法是错误的。退休不是退党,作为一名党员,党纪还在监督着你;作为一名公民,国法还在束缚着你。违纪、违法,不会因为你是退休人员而网开一面。退休,不是领导干部违法乱纪的挡箭牌。

近日,中国投资协会对一名退休人员的处理引起笔者关注。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司长刘韧退休后,申请到中国投资协会国际投资专业委员会兼职,司法机关到单位调查,才揭开刘韧变造法律文书、虚 假诉讼、放高利贷的违法事实。

根据中组部《关于规范退(离)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》文件,离退休人员不得在社团组织领取任何薪酬报酬。刘韧2020年10月8日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供的一份证据显示,在中国投资协会国际投资专业委员会近三年年均收入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收入证明。当然这份证明是虚 假的,该收入证明是刘韧利用职务之便开具的虚 假证明,那他为什么要开这个证明呢?为什么证明自己收入181.5万元呢?刘韧高息放款不能收回,起诉借款人后,西城区法院让其提供合法收入证明,刘韧不能证明这笔巨款是合法收入,因而出此下策,自己开具了这个所谓的收入证明,这不但违背了协会规定,而且涉嫌构成了虚 假诉讼罪、提供虚 假证据罪。

退而不“休”,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力高息放贷,利用协会身份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“老司长”变身“老会长”,游走于政商之间,极大地败坏原单位和协会的形象。刘韧退休后到中国投资协会兼任职务,担任中国投资协会国际投资专业委员会会长,党支部书记,经调查,刘韧在中国投资协会兼职工作期间,目无法纪、滥用职权,严重扰乱协会的工作秩序,给国家发改委和协会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,中国投资协会经研究后决定将其开除。

2021年3月18 日,中国投资协会接到国家发改委《关于核实和处理中国投资协会国际专业委员会的函件》,函件指出国际投资专业委员会发布的《关于在四川开展十四五首届政策性文件实操解读培训工作的函》,称国家发改委法规司主要负责同志拟参与授课。经全面调查核实,发改委法规司从未接到培训通知或邀请,不存在授课安排 ,发改委要求协会立即约谈主要负责人,责令其取消该培训活动,认真整改,消除影响。刘韧作为国际投资专业委员会会长,对该事件负有领导责任,对于发改委要求协会的约谈,刘韧消极躲避,拒不取消培训。刘韧还于2018年3月违规发布《关于成立中国投资协会外资委国际区块链投资发展中心的批复》,协会因此被国家社会组织管理局通报批评,机关工委协会党建部在2019年党建工作会议上也将这一行为列为负面典型例子予以通报,给协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,刘韧作为国际投资专业委员主要负责人多次严重违纪,且屡禁屡犯,给协会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。鉴于刘韧上述违法行为,其已经不再适合担任国际投资专业委员会会长职务。依据《中国投资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五、二十六、二十八、三十条规定,经协会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,撤销刘韧国际投资专业委员会会长及协会其他一切行政职务,立即生效。

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与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针对此事件发表评论,离退休后再利用职务便利,影响其他国家工作人员,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财物的,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。之前这一罪名不常见,给人造成离退休则“安全上岸”的错觉。退而不“休”如果不被严惩,一方面会让这种腐败显得只有收益没有风险,容易蔓延开来;另一方面,也会影响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积极性,甚至影响接任者的选拔任用。

“领导干部退休后,虽然离开了领导岗位,没有了职权,但如果利用此前的职权便利和影响力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,实际上跟在任时的腐败没有本质上的区别,必须予以严查。”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研究员如此说。

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彭教授认为,上述案件表明,退休不是贪腐的“护身符”,更不是监督的“隔离墙”,党纪国法不会容忍领导干部退休后“滥用余威”。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绝不是一句空话,不论在职还是退休,领导干部只要涉嫌贪腐都难逃纪法惩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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